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方针政策,拟定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和总体规划。
二、负责本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负责组织本校学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活动。
1、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管理,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。
2、为全校学生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。
3、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、筛查,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。
4、负责组织开展“5.25”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。
5、利用多种平台开展心理知识宣传活动,完善中心网站建设,拓展心理知识宣传平台。
四、协助建立健全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。
五、负责组织朋辈咨询员及校级心理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。
六、指导学校心理部、大学生心理协会开展工作。
七、指导、协助二级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不断完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机制。
八、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