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站首页 | 中心简介 | 新闻动态 | 关于咨询 | 心理知识 | 心理协会 | 咨询信箱 | 咨询老师 
现在是:
相关文章
读取内容中,请等待...
站内检索  
 
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>>心理协会>>规章制度>>正文
 
攀枝花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干部选拔制度
2014-11-26 21:25  

第一节 参选条件 一、会长 1、政治思想觉悟高,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品行: 2、具有集体荣誉感,能顾全大局,以身作则,有爱心,有奉献精神: 3、组织、协调能力强,在义工中具有一定威信: 4、遵纪守法,遵守校纪、校规,没有受过学校、学院的任何处分: 5、有一定的义工工作经验: 二、副会、各部部长 1、政治思想觉悟高,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品行; 2、具有集体荣誉感,能顾全大局,以身作则,有爱心,有奉献精神: 3、组织、协调能力强,在义工中具有一定威信:4、遵纪守法,遵守校纪、校规,没有受过学校、学院的任何处分; 5、上学期没有重修课程。第二节 干部选拔基本程序 第一条:投票人员的确定 投票人员由协会全体成员 第二条:选举协会会长 采取自荐或推荐的方式初步产生的会长候选人并提交竞选资料,包括个人简历和工作计划、展望等;第三条:全院范围内公布候选人名单、简介,候选人自由宣传; 第四条:举行换届选举大会; 1、召开选举会仪,为防止一人投多票的情况,选票制定好后由院社团联合会保管,具有侯选权的人员凭有效证件(学生证、图书证)领取选票; 2、各参选人在选举现场进行竞选演说(内容可包括个人情况介绍、工作终结、工作展望等),主持人宣布投票规则和注意事项,进行投票; 3、院社团联合会负责检票、统票工作; 4、计票小组由院社团联合会负责组织,必须由院社团联和会秘书长监票,计票在公开的情况下进行; 5、实到人数占应到人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,选举结果有效; 6、选举所投的票数,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,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。第五条:会长的确定 1、候选人为一人的,通过票数达到现场投票人员三分之二或以上即当选为会长;数低于三分之二的,由选举委员会决定会长。 2、候选人为两人或以上的,最高票数者成为会长候选人; 3、如最高得票的两人票数相等或其它客观原因不能确定时,应就这两者重新投票,最高票数者成为会长; 4、报院团委同意批准; 5、确定并由院团委宣布,从宣布之日起会长正式上任,同时上报校义工联。第六条:副会长、正副部长 1、选人由会长提名、自我推荐或他人推荐; 2、提供个人简历和竞选岗位的工作讨论书; 3、把新一届理事会名单报院社团联合会审核最终确定。 第七条:会长换届时间为每年9月,各部部长每年四月、六月、十二月第八条: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攀枝花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 大学生心理协会

上一条:攀枝花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财务制度
下一条:大学生心理协会编辑部管理条列
关闭窗口

攀枝花学院-心理健康教育中心.
地址:砺志楼负一楼 联系电话:337396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