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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访者须知(2022版)
2022-02-20 11:03 心理中心 

亲爱的来访同学:您好!

心理咨询是心理咨询师与来访者之间建立的一种专业助人关系,其目的是使来访者从咨询师提供的专业服务中获益。本中心希望通过知情同意的过程,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,以保障心理咨询顺利开展。

以下是本中心希望您在接受心理咨询之前需要了解的信息:

一、心理咨询设置

(一)咨询范畴:本中心向本校正式注册的学生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,不提供精神障碍的诊断、治疗、处方开具、医疗证明开具和心理治疗等服务。

(二)咨询预约:原则上需要有来访意愿的同学主动提前预约。

(三)咨询地点:所有咨询均在本中心指定地点进行。

(四)咨询时间:按本中心提供的咨询时间范围内预约,一般情况下每周1次、每次咨询时间为60分钟。

二、来访者的权利与义务

(一)心理咨询是来访者与咨询师共同工作的过程,其效果取决于双方配合等多种因素。来访者应向咨询师告知其心理问题的真实情况,包括其他专业机构对其心理问题的评估诊断;积极主动与咨询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,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。来访者应自行承担未如实告知个人真实情况所造成的不良后果。

(二)来访者有权提出更换咨询师,但一学期内最多可申请更换一次。

(三)来访者有权终止咨询,但建议在咨询中与咨询师充分讨论后,由双方协商决定。

(四)改期或取消均需至少提前 24 小时告知中心办理。如来访者迟到,咨询时间不予补足或延长,如来访者迟到时间超过15分钟,本次咨询取消。

(五)凡能接触到来访者的个人资料和会谈信息的咨询师及中心工作人员,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。以下情况可执行保密例外:

1.在隐去可识别身份的信息后,来访者的案例信息可能被用于本中心研讨和督导,但所有案例相关信息运用都需遵守专业伦理规范;  

2.来访者有伤害自身或伤害他人的严重危险时;

3.法律规定需要披露时。

(六)录音录像

无特别约定,咨询师和来访者皆不得对心理咨询会谈进行录音录像。为保障服务质量,提升专业胜任力,咨询师如需录音录像需要和来访者另签知情同意协议。

三、转介

初始访谈评估后,中心根据来访者情况合理安排后续咨询。如来访者的情况不属于本中心工作范畴,咨询师根据本中心规定予以解释并告知合适的求助资源;如果来访者的咨询议题超出了咨询师的工作能力,咨询师应与来访者协商并妥善安排转介咨询事宜。

四、费用

本中心对在校学生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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攀枝花学院-心理健康教育中心.
地址:砺志楼负一楼 联系电话:3373969